2018年报关水平测验

发布时间 :2023-01-29 04:27:58

  依据海关要求,进出境运送工具负责人或其署理人在运送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镜时均应照实向海关申报运送工具所载旅客人数、进出口货品数量、装卸时刻等基本状况。

  进出境运送工具舱单(简称舱单):反映进出境运送工具所载货品、物品及旅客信息的载体,包含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乘)载舱单。(了解)

  * 进出境运送工具负责人即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依照海关存案的范围在规则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①进境运送工具载有货品、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则时限内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首要数据,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品、物品运抵目的港曾经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②进境运送工具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规则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电子数据。

  ①出境运送工具估计载有货品、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处理货品、物品申报手续曾经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首要数据,集装箱运送是在货品、物品装箱曾经传输。海关承受预配舱单首要数据后,舱单传输人应在规则时限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其他数据。

  ②出境运送工具估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应当在出境旅客开端处理登机(船、车)手续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舱单传输人应当在旅客处理登机(船、车)手续后,运送工具上客曾经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

  现已传输的舱单电子数据需求改变的,舱单传输人能够在原始舱单和预配舱单规则的传输时限曾经直接予以改变,可是货品、物品所有人现已向海关处理货品、物品申报手续的在外。

  2010年判断题:进出境运送工具负责人应当依照海关存案的范围在规则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2008年判断题:进境运送工具载有货品、物品的,运送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规则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首要数据,并在进境货品、物品运抵目的港曾经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进出境货品报关事务应由依法获得报关从业资历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处理,首要包含对海关陈述货品进出境的状况以及对部分货品交纳进出口税费等内容。

  * 进出境物品包含: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其他物品* 海关监管的基本准则:自用合理数量准则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海关法令对旅客进出境选用“红绿通道”准则,我国海关也选用“红绿通道”准则。

  适用: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越免税限额,且无国家约束或制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适用:带着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如:带着物品数量或价格超越免税限额。应填写申报单,作书面申报。

  * 2008年2月1日,海关对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施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准则:报关员训练

  进出境旅客没有带着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无需填写申报单,挑选“无申报通道”通关。除海关免于监管的人员以及伴随成人游览的16周岁以下的旅客外,进出境旅客带着有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须填写《申报单》,挑选“申报通道”通关。

  我国是《万国邮政条约》的签约国,依据《万国邮政条约》的规则: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小包邮件填写绿色标签),“报税单”和绿色标签伴随物品经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应当作书面申报,经海关挂号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许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由自己复带出境或许复带进境。

  外国驻我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共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

  C、未经海关同意,私行将已免税进境的物品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后,再次请求进境同类物品的;

  D、携运我国政府制止或许约束进出境物品进出境,应当提交有关证件而不能供给的;

  * 运进由使馆主办或许参加的非商业性活动所需物品,应当递送使馆照会,活动在使馆以外场所举行的,还应当供给与主办地签定的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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