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查验检疫局:出入境报检企业处理新规本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2-11-21 21:46:29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处理新规《出入境查验检疫报检企业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相较于之前的处理规则,改变首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程序,下降门槛。《处理办法》清晰新增报检企业由注册挂号改为存案处理,对存案署理报检企业不再树立企业注册资金和报检员人数的约束,只需在报检前或报检时按要求供给相关材料在查验检疫部分处理存案手续,查验检疫部分检查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核发报检企业存案号,大幅下降了署理报检企业的准入门槛。

  二是引进信誉处理机制。《处理办法》规则查验检疫部分对报检企业施行信誉处理和分类处理,对报检人员施行报检过失记分处理,报检人员的过失记分状况列入报检企业的信誉记载。查验检疫部分将定时发布报检企业的信誉等级、分类处理类别和报检过失记载状况,并根据企业信誉挂号施行差别化处理,使得处理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强化职业协会在查验检疫企业处理中的效果,鼓舞报检协会展开报检人员才能水平确定和报检业务培训等,强化职业自律处理,促进报检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避免恶性竞争。一起查验检疫部分将加强对报检协会等职业安排的辅导,充分发挥职业安排的预警、安排、和谐效果,推进树立和完善职业自律准则。

  新《处理办法》充分体现了查验检疫部分简政放权,便当外贸的处理思路,对我市进出口企业的申办运营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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