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稽察司威望解读|企业报关报检资质兼并详解

发布时间 :2023-04-01 11:42:57

  为贯彻落实《深化党和国家组织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海关总署对企业报关报检资质进行了优化整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本公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实施。

  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挂号或许存案后将同时获得报关、报检资质。

  自2018年4月20日起,企业在海关注册挂号或许存案后,将同时获得报关报检资质。

  带“*”项目为必填项,企业需特别留意报关单位信息中的“注册海关”栏和企业报检资质信息中的“出入境查验检疫机关”栏应挑选企业所在地海关、出入境查验检疫机关。如该栏挑选过错,将影响企业存案处理。

  留意:2018年4月20日前,原查验检疫部分核发的《出入境查验检疫报检企业存案表》持续有用。

  已在海关和原查验检疫部分处理了报关和报检注册挂号或许存案的企业无需再到海关处理相关手续,原报关和报检资质持续有用。

  自2018年6月1日起,企业能够经过“单一窗口”补录企业和报关人员注册挂号或许存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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