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验检疫查验放行机制施行严重变革海南口岸将施行“直通放行”先报检后报关

发布时间 :2022-12-25 00:48:53

  本报海口3月20日讯(记者杨春虹通讯员林卫星)记者今日从海南查验检疫局得悉,根据我国查验检疫查验放行机制将施行的严重变革办法,海南口岸将施行“直通放行准则”。

  在新的直通放行准则下,查验检疫组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出口货品,施行快捷高效的查验检疫放行方法,包含出口直通放行和进口直通放行。

  在出口直通放行方面,出口免验企业、施行“绿色通道”准则的出口企业、出口一类企业以及施行“出口电子监管”的二类(或同等条件)企业等诚信度高的企业可申请施行直通放行。对直通放行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品,经产地查验检疫组织查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处理通关手续,完成出口货品直通放行,企业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

  在进口直通放行方面,查验检疫组织对来自非疫区并用原集装箱运送至目的地的货品,口岸查验检疫组织受理报检后签发通关单,不施行查验检疫,仅对货品加施查验检疫封识(包含电子锁等),货品直运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查验检疫组织核对封识后施行查验检疫,完成进口货品直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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