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告知你!清明节有关的特别货品物品清关攻略!

发布时间 :2023-02-08 05:37:25

  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海内外华裔华人,节日前后常常会带着清明用品返乡祭拜,或许寄递“烧纸”“经文”“鲜花”等物品进出境寄予哀思。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物品进出境有必要恪守的海关规则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以下简称《监管办法》)规则,进出境运送、带着、邮递烧纸、冥币、经文、经文CD等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均需求承受海关监管。

  印刷品,是指经过将图画或许文字原稿制为印版,在纸张或许其他常用资料上翻印的内容相同的复制品。

  进出境拍摄底片、纸型、绘画、剪贴、手稿、手抄本、复印件及其他含有文字、图画、符号等内容的货品、物品的,海关依照《监管办法》有关进出境印刷品的监管规则进行监管。

  进出境载有图文声像信息的磁、光、电存储介质的,海关依照《监管办法》有关进出境音像制品的监管规则进行监管。

  留意:制止进境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一概制止出境。除此以外,触及国家秘密和国家主管部分确定制止出境的,也制止出境。

  个人带着、邮递进境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规模内的,准予进境。

  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或许以其他办法进口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凭国家宗教事务局、其托付的省级政府宗教事务处理部分或许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证明予以纳税验放。

  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是指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规模而且具有显着传达特征,违背国家宗教事务法规及有关方针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制止进境。

  注:不同品种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自用合理数量规范及相关规则详见《监管办法》

  《监管办法》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则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则的数量,可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则景象的,海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法令》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则对超出规则数量的部分予以纳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海关对悉数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依照进口货品依法处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带着、邮递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越50册(份)的;

  (二)个人带着、邮递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越100盘的;

  有前款所列景象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能够依法请求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

  第十条 个人带着、邮递进境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规模内的,准予进境。

  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或许以其他办法进口的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凭国家宗教事务局、其托付的省级政府宗教事务处理部分或许国务院其他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证明予以纳税验放。无相关证明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施行法令》(以下简称《施行法令》)的有关规则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 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进口事务,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分同意或许指定运营。未经同意或许指定,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运营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口事务。

  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进口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应当托付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指定的进口运营单位向海关处理进口手续。

  世人或多或少都有乡土情结,魂归故乡往往成为逝者的夙愿,尤其是对海外游子来说,荣归故里更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尸身、骸骨入出境手续该怎样处理呢?

  入境、出境的尸身、骸骨托运人或许代理人应当请求卫生检疫,并出示逝世证明或许其他有关证件,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有必要承受卫生检疫机关施行的卫生处理。经卫生检疫机关签发尸身、骸骨入境、出境许可证后,方准运进或许运出。对因患检疫流行症而逝世的患者尸身,有必要就近火化,禁绝移运。

  因医学科研需求,由境外运进或许由境内运出的尸身、骸骨,依照出入境特别物品处理。

  入境、出境的尸身、骸骨的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有必要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申报,经卫生查看合格后,方准运进或许运出。

  4.《海关总署关于清晰尸身骸骨入境前申报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24号)

  (一)尸身、骸骨入境前,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向入境口岸海关申报,依照要求供给以下资料:

  2.死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护照、船员证、通行证、身份证或许使领馆等相关部分出具的证明);

  3.出境国家或许区域官方组织签发的逝世陈述或许医疗卫生部分签发的逝世诊断书;

  (二)需求运送尸身、骸骨出境的,原则上应当从入殓地地点口岸出境。尸身、骸骨出境前,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向出境口岸海关申报,依照要求供给以下资料:

  3.县级及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逝世证明书或许公安、司法部分出具的逝世鉴定书或许其他相应的公证资料;

  4.国务院殡葬主管部分认可的从事世界运尸服务单位出具的尸身、骸骨入出境入殓证明、防腐证明和尸身、骸骨入出境卫生监管申报单。

  (三)需求从异地口岸运送尸身、骸骨出境的,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向入殓地地点地海关请求检疫查验,检疫查验合格的,海关签发《尸身/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

  运送尸身、骸骨出境时,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凭死者有用身份证明复印件向出境口岸海关申报。

  (四)在入出境或许过境途中产生人员逝世,需求运送尸身入境的,托运人或许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 尸身、骸骨托运人/代理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就事渠道,进入“卫生检疫”模块挑选“出入境尸身、骸骨卫生检疫”功用或登录我国世界交易“单一窗口”,经过“我要就事”挑选区域,进入各区域我国世界交易“单一窗口”,经过“货品申报”模块的“货品申报”功用,按要求网上填写申报单。

  2.申报提交后,尸身、骸骨托运人/代理人按申报的入出境时刻运送尸身、骸骨抵达口岸现场入出境。

  3.海关按相关规则进行查验。查验不符合放行要求的,告诉托运人或代理人进一步处置,不予放行;查验合格的,签发《尸身/棺柩/骸骨入/出境卫生检疫证书》并放行。

  在我国文明中,菊花因其凌霜而放、西风不落的傲骨和其“此花开尽更无花”的气量,被赋予了意志坚定的高尚情趣,所以清明节我们常用鲜切菊花上坟寄予了对逝者的怀念。那么假如出口菊花等鲜切花的话,查验检疫手续该怎样处理呢?

  一、从事出境鲜切花、切叶(枝)出产、加工、寄存的企业、单位和加工厂应获得海关注册挂号。

  二、注册挂号的企业、单位栽培基地应承受海关疫情查询与监测,及时陈述出产进程中病虫害的产生状况。

  三、用于出口的鲜切花、切叶(枝)有必要来自于注册挂号合格的出产基地,海关对花卉采收后的加工、包装、寄存进程施行监管。

  加工后的制品鲜切花、切叶(枝)不得有烂花、烂叶、茎腐、病斑等状况,不得带着活体昆虫;应运用包装纸包扎,且包装箱内不得带有活虫、泥土和草秆、木屑等杂质;要与其它的花卉分隔寄存,并要求挂牌标明采收时刻、加工结束时刻、入库时刻和数量、分量等,贮存温度控制在4~6℃之间,并有记载。

  四、如输入国家和区域有植物检疫要求、安全卫生项目检测规范,或许政府和政府主管部分间双方植物检疫协议、协议、备忘录和议定书及交易合同或信用证中有相关查验检疫要求的,应符合要求。

  五、经查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将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等有关单证;不合格的,能够经有用办法处理并从头查验检疫;无有用办法处理的,签发《出境货品不合格告诉单》,禁绝出境。

  别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止带着、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乡村部 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个人制止带着、寄递进境鲜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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