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出口收汇核销单需知过程

发布时间 :2024-07-01 21:20:19

  2、出口收汇核销单收取后,一式三联加盖公司名章及组织机构代码章,按重要文件或收据的办法保管。(注:与操作员卡分隔保管)

  3、按核销单次序挂号“出口收汇核销单挂号表”(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核销单挂号表”。

  4、事务领用时,按收取序号次序发放运用;领用时应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领用人称号、领用日期及报关出口的存案口岸。事务领用后,登录我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存案,并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存案日期。事务领用的核销单,在预备报关运用时再加盖公司公章。

  5、核销单报关后回收时,应先细心核对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式三联是否完全,出口退税联是否加盖海关验讫章(未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时无效),并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回收日期。承认核销单后,登录我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子系统交单以核销运用、“出口退税”子系统报送以退税运用,并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交单和报送日期。(正常的状况下,外管局会在交单后的4个工作日接收到数据,而主管退税机关会在每周五下午读取数据,此处的交单日期和报送日期是供出口收汇核销和出口退税申报运用)。注:核销单假如产生退关或报废等状况,也要在外管局做刊出后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核销日期。

  6、出口收汇后,凭①银行出具的加盖“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章”及银行结汇事务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收汇水单②报关单(出口结汇专用)③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式三联)④出口发票等材料在电子信息完全的状况下,到所属外管局的“出口收汇核销”部分处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核销后,要在“核销单挂号表”上注明核销日期。

  7、核销后,在核销单一式三联每联的右下角按核销的先后时刻次序注明核销序号,并把核销的相关信息挂号在“**公司出口收汇核销明细表”(见附表二)备检。核销单三联扯开后,做如下处理:

  (1) 出口收汇核销单存根联按收取时的序号收拾保存。可自由选择每100组或每50组装订。

  (2)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归入出口退税申报材料,做为其所属申报批次的附件保存装订,以备出口退税机关查阅或直接申报退税运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中心联做为出口收汇已核销材料存档。其装订办法为每50组核销材料为一本装订,一切材料在不残缺应有数据的前提下都剪裁成A4纸或不超越A4的巨细。①装订封皮(见附表三);②封皮后附所装订50组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已核销明细表”;③最终附50组已核销单证材料。单证材料的装订次序为出口收汇核销单(中心联),出口报关单(出口结汇联)、出口发票、银行收汇水单、涉外收入申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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