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出口报关中的买卖国、运抵国和意图国是啥意思?

发布时间 :2024-06-27 16:55:01

  依据最新版海关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填制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0号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品报关单填制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买卖国(区域)栏的填写标准为:对外买卖中与境内企业签定买卖合同的外方所属的国家(区域)。出口填写售予国(区域)。未产生商业易的填写货品所有权具有者所属的国家(区域)。无实践进出境的,填写“我国”,代码142。怎样了解?

  比方外贸合同是与香港的一家买卖商签定的,可是货品运往美国。这种状况,买卖国(区域)应填写“香港”,而不是美国,因买家(外贸合同上的buyer)是香港买卖商。

  “未产生商业易的填写货品所有权具有者所属的国家(区域)”是什么意思?

  比方没有签定外贸合同,仅仅作为赠品或免费的货样广告品发往美国的一个潜在客户,而且依照“货样广告品”做申报,这之间没产生任何商业易,这样的一种状况下,货品(呃,样品或赠品算货品吗?)的所有权应怎样界定?发货人?收货人?买卖国(区域)应填写“美国”仍是应填写“我国”?

  由于买卖国别(区域)填写错误解影响退税(货样广告品能退税么?传闻货样广告品A是能请求退税的?)所以具体应怎样填写,主张咨询给你报关的报关行或许海关或许咨询给你退税的国税局。

  依据《公告》,出口报关单上的运抵国(区域)应填写出口货品脱离我国关境直接运抵或许在运送中转国(区域)未产生任何商业易的状况下终究运抵的国家(区域)。无实践进出境的,填写“我国”,代码142。具体分三种状况:

  1)不通过第三国(区域)转运的直接运送(直航)出口货品,以出口货品的指运港所在国(区域)为运抵国(区域)。

  如一票出口货品从天津新港不通过转船,直航到美国洛杉矶,则运抵国(区域)应填“美国”。

  2)通过第三国(区域)转运的出口货品,如在中转国(区域)未产生任何商业易,则以终究运抵的国家(区域)作为运抵国(区域)。

  如一票出口货品,我国出口商和美国进口商签定的外贸合同,货品从天津新港通过韩国釜山中转(转船),再到美国洛杉矶,则运抵国(区域)应填“美国”,由于我国是和美国进口商签定外贸合同,从事对外买卖。不能填韩国,由于在韩国没产生商业易,我国出口商没有和韩国的买卖商签定外贸合同。

  3)通过第三国(区域)转运的出口货品,如在中转国(区域)产生商业易,则以中转国(区域)作为运抵国(区域)。

  如一票出口货品,我国出口商和韩国客户签定外贸合同,韩国客户再和美国进口商签定外贸合同,把货品易手卖给美国进口商。货品从天津新港通过韩国釜山中转,然后到美国洛杉矶,此刻,我国出口报关单上的运抵国(区域)应填“韩国”,而不是“美国”,由于我国是和韩国客户做买卖,也即我国是和韩国做买卖,所以买卖国(区域)应填“韩国”。

  依据《公告》,出口报关单上的终究意图国(区域)应填写已知的出口货品的终究实践消费、运用或进一步加工制作的国家(区域)。

  1)不通过第三国(区域)转运的直接运送货品,以运抵国(区域)为终究意图国(区域)。

  2)通过第三国(区域)转运的货品,不管在中转国(区域)是否产生商业易,都以终究运往国(区域)为终究意图国(区域)。

  3)同一批出口货品的终究意图国(区域)不同的,应别离填写终究意图国(区域)。出口货品不能确认终究意图国(区域)时,以尽可能预知的终究运往国为终究意图国(区域)。

  更多假如想要了解更具体的内容,能够“拓普供应链”官网查询更多具体的内容,关于以上资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请到拓普供应链微信大众号提出疑问,拓普供应链,专业进出口署理,出口报关,出口退税具有非常丰厚的经历,有需求的朋友欢迎咨询拓普供应链: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


×
全国服务热线 : 020-3885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