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方式及步骤
发布时间 :2023-12-02 01:06:57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货物的进出口时,能够使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两种形式。
纸质报关单申报是指按照海关的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是通过计算初和网络系统将报关的有关联的资料传输到特定的海关计算机系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向海关申报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目前,海关原则上全部实行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具体的做法是:报关单位将规定格式的报关单内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进行录入,并向海关进行电子申报。通常在进出口货物所在地海关都设有专门从事录入的企业,报关单位能委托这些专业录入企遞行报关单数据的录入和申报。报关公司能够在办公的地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系统来进行操作。
准备申报单证是报关员开始做申报工作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顺利利地进行的关键一步。申报单证可大致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①报关单。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证,包括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通常来说,任何货物在报关时都必须附报关单。
②基本单证。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委托书等。通常来说,任何货物在报关时都必须附基本单证。
③特殊单证。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和电子账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有些货物申报时必须附特殊单证,如租赁贸易货物进口申报时就必须附上租赁合同。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对这些单证进行审核,并据以填制报关单。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正式向海关申报前,应当对申报货物予以确认。如为了确定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可以向海关提交查看货物或提取货样的书面申请。海关审核同意后,就会派人员到现场监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经海关同意后,可以在申报前查看货物或者提取货样。需要依法检疫的货物,应当在检疫合格后提取货样。
涉及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须依法提供检疫证明的货物,若需要提取货样,就应当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事先取得主管部门签发的书面批准证明。提取货样后,到场监管的海关工作人员与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在海关开具的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出口货物运入海关监管区前也应当确认货物,检查货物与申报单证是否一致,以保证依法申报和如实申报。
①电子申报数据。进出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终端申报、EDI (又分委托EDI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等电子申报方式中的一种,将报关单内容录入海关电子计算机系统,生成电子数据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录入或自行录入报关单数据的计算机上接收到海关发送的接受申报电子报文后,就表示电子申报成功;接收到海关发送的不接受申报信息后,则应该依据信息提示修改报关单内容后重新申报。
目前在正常的情况下,报关单位采用委托口岸录入单位向海关进行电子申报的情况较多。
②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信息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到货物所在地海关提交书面单证,办理相关的海关手续。
采用纸质报关单的形式或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是法定申报的两种基本方式。正常的情况下,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先向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电子数据报关单,在接收到海关计算机系统发送的接受申报的电子报文后,再打印纸质报关单,并随附有关单证,向海关进行现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