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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10月 天津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5221亿元
发布时间 :2023-11-24 21:07:2811月24日,天津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关副关长郑德武在会上介绍了天津海关落实《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情况和相关工作安排。
作为我国对外贸易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工贸易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升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就业、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2023年1-10月,天津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522.1亿元,占天津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22.9%。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在建设贸易强国中发挥海关作用,近日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改革实施方案》。
会上,针对改革措施主要内容及天津海关落实推动的具体部署,郑德武介绍道:“改革方案涵盖了加工贸易从前期备案到中期生产销售到后期核销核查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管理,重点围绕企业关注的业务办理时限及准入门槛等问题,推出了包括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拓展公司集团加工贸易监督管理模式适合使用的范围实施保税+ERP监管改革等一整套政策组合拳,共计16项改革措施。”
记者了解到,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将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外资外贸基本盘、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比如,在“放宽深加工结转集中申报时限”一项中,允许企业每月底前对上月深加工结转核注清单及报关单进行集中申报;需跨核销周期的,可在当期或下一个核销周期完成集中申报手续。
又如,拓展公司集团加工贸易监督管理模式适合使用的范围。放宽牵头企业须为高级认证企业的限制,允许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重大装备制造等行业中内部管理规范、信息化系统完备的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作为牵头企业组织公司集团加工贸易业务。
再如,开展“短溢区间”改革。在加工贸易账册管理中引入“短溢区间”管理,对企业产生的一定幅度内的合理误差,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依法办理征税或调整账册后,海关按规定予以正常核销。
郑德武表示,天津海关积极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水平发展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热情参加改革措施的制定和试点工作,主动承接“保税+ERP”监管和开展单耗管理等相关改革事项,通过走访调研选取试点企业,组织专班辅导企业完成授权、梳理对接表单、打通数据采集与传输通道等课题,有力支持了全国海关“保税+ERP”监管改革的推进,丰富了智慧海关建设的应用场景。
同时,依托“海关企业家沙龙”等平台,讲解相关改革措施及成效,扩大改革措施影响力。及时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走访调研、专家解读会、政策宣讲会等宣传解读工作,助推政策及时、有效传导到辖区所有加工贸易企业。今年1-10月份,天津市新增3家公司集团享受集团保税政策,成员企业7家。现有适用集团保税政策的企业集团数量同比增长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