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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业处理规则
发布时间 :2023-02-28 08:00:24为了规范世界货品运输署理行为,保证进出口货品收货人、发货人和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开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业,是指承受进出口货品收货人、发货人的托付,以托付人的名义或许以自己的名义,为托付人处理世界货品运输及相关事务并收取服务酬劳的职业。
第四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担任对全国的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业施行监督处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分(以下简称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按照本规则,在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授权的范围内,担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业施行监督处理。
第六条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企业,应当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令、行政法规、承受有关职业主管机关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则施行的监督处理。
(一)运营海上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运营航空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运营陆路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或许世界快递事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每建立一个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分支机构,应当添加注册资本50万元。
第九条请求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请求人应当向拟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所在地的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提出请求,由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提出定见后,转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检查同意。
国务院部分在北京的直属企业请求在北京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的,能够直接向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提出请求,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检查同意。
第十一条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请求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的请求书和其他文件之日起45天内提出定见,并转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
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应当自收到请求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的请求书和其他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议同意或许不同意;对同意建立的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颁布同意证书。
第十二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应当凭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颁布的同意证书,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处理企业挂号、税务挂号手续。
第十三条请求人自收到同意证书之日起18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开端运营的,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应当吊销同意证书。
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在同意证书有效期届满时,需求持续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应当在同意证书有效期届满的30天前向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请求换领同意证书。
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未按照前款规则请求换领同意证书的,其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资历自同意证书有效期届满时主动损失。
第十五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停止运营,应当按照本规则第九条规则的建立请求同意程序,陈述所在地的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或许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并缴销同意证书。
第十六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请求建立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章规则的程序处理。
第十七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能够承受托付,代为处理下列部分或许悉数事务:
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应当在同意的事务运营范围内,从事运营活动。从事前款有关事务,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需经有关主管机关注册的,还应当向有关主管机关注册。
第十八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应当遵从安全、敏捷、精确、节约、便利的运营政策,为进出口货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供给服务。
第十九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有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则确认收费规范,并在其运营地址予以发布。
第二十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从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有必要运用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发票。
第二十一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的当地对外贸易主管部分报送上一年度的运营状况材料。
第二十三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违反本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则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予以正告并责令期限改正;未在期限内改正的,能够吊销其同意证书。
第二十四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违反本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则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予以正告、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同意证书;工商行政处理、海关、税务等有关主管机关并可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则的规则,私行从事本规则第十七条规则的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事务的,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主管部分撤销不合法运营活动,并由工商行政处理机关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予以处分。
第二十七条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企业能够依法建立世界货品运输署理业协会,协会按照其规章对会员进行和谐辅导,供给服务。
(1995年6月6日国务院同意1995年6月29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5年第5号发布)回到 顶部>